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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通用4篇-ag旗舰厅官方网站

    栏目:自查报告 来源:网络 作者:紫云飞舞 时间:2024-06-14 18:49:27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024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2024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通用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20***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39号)、《***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5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53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

      《***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制度文件即将出台。

      (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会、推进会累计达18次;

      其中,5月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月15日,对进《***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讨论;

      (四)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毕节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毕节市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调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2个指标牵头部门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整改台账。目前已累计上报台账6期;

      (五)狠抓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整改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1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对我县有关部门“放管服”工作滞后问题,已发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4个单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强化担当,严肃纪律,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

      (六)启动了迎接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根据5月17日***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贵州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

      (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现已在***电视台滚动播放省、市、县投资投诉热线。

      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在20***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区)第34位,比20***年的53位上升19位;

      全市8个县(自治县、区)中排第5位,比20***年上升1位。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加强。地方保护主义和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致企业“两头跑”现象;

      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

      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存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

      (三)政务服务不便捷。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

      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

      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

      (四)公共服务不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量不高;

      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务不透明现象。

      (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针对省20***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

      (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启动迎接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集中办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

      (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确保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八)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享受相同的服务。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和继续培养本地企业家对家乡的深爱情感,解决更多就业问题。

      (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严格执行《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20***〕67号),继续做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网上网下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全面掀起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宣传高潮。

    第二篇: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162号),待审批。

      于20***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第三篇: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不断提升,盘锦市把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写入20***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率先参与打造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版。

      一是盘锦市在省内第一个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端口覆盖至市、县区(经济区)、镇街、村(社区)四级600个政务中心的城市,进一步推动了市域政务服务窗口扁平化、一体化业务联动;二是统筹调度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和44家市(中省)直部门集中攻关、完成了2批次共计4355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办事指南录入工作;三是通过对录入事项要素细分“最小颗粒度”,穷举每一种办事情景编制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全市网上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通过持之以恒开展实施建设,实现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为38%,申办要件缩减率为30%,提高了服务效能;二是通过编制标准化操作手册,指导窗口人员按标办事,杜绝了以往的“心情标准”和“经验标准”,实现了全链条业务办理规范化运行;三是通过开展1500余人次的仪容仪表、服务规范及业务办理等专项培训,实现了窗口按标服务;四是通过按服务动线合理布局服务区域,按服务需求合理增设服务设备,按服务导向合理配置服务标识,按服务感受合理规范服务行为,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

      一是以让群众办事“不多跑一次”为出发点,借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近“通办”民生实事之力,制定《盘锦市推进“政务事项就近办,方便群众办事”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在市域范围内打破层级、地域限制,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变“层级审批”为“扁平化服务”,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二是全市首批211个异地申请就近“通办”事项已正式公布实施,在省内率先实现了17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全城通办”。

      4.依托综合窗口集成化,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是积极推动设置民生、社会、商事登记、工程建设、跨域受理和统一出件等六类“综合窗口”,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普遍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集成化服务模式试运行以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在多个窗口来回跑动的次数;二是《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对市县区各100个高频“最多跑一次”事项及3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综合论证后,拟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5.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营商环境监督及案件办理力度。盘锦市营商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重点针对基层办事“小鬼难缠”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将一批县区社会民生类政务大厅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建强“8890”综合平台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截止目前,“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700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一是升级项目管家专班服务坚定企业投资信心。由各级营商部门对项目管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对接启动“项目专班”服务,以马上就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的精神,有效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加强营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目前盘锦市及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均组建了独立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均具备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监督、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 政务服务、“8890”及民心网平台建设职能。

      由于盘锦市各级营商部门组建时间较短、职能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在营商观念认识层面尚不到位等原因,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营商投诉案件办理满意率不高。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营商投诉案件特别是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勒紧裤腰带也要处理好的认识和决心,导致盘锦市营商案件办结率、满意率不高,甚至有“假办结”、“被办结”现象。

      2.各级营商部门权威性有待提高。

      各级职能部门存在本位思想,知道有问题、有短板不敢自曝“家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加之各级营商部门担当精神不足,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未“长出牙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

      3.机构改革后续有关“先立后破”工作受制约。

      个别县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不上,其中“8890”平台存在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和案件推诿扯皮等问题,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移交等工作存在专业力量支持不到位问题。

      4.办事“推脱缠绕”仍“小鬼不散”。

      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县区政务大厅社会民生类服务窗口存在设置不合理和限号“服务”现象,个别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变相“吃拿卡要”和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合理证明”问题依旧存在,对基层干部“能办缓办、能办不办”等“小鬼难缠”问题整治不彻底,曝光问责力度不够。

      1.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有量化指标支撑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借鉴全国文明城创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出台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格局,编织好营商环境建设“有人干”这张网,严格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全面提高评价量化成绩,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2.建立政务服务扁平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等政务服务扁平化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考核,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公安、税务、医保、社保等条线管理领域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跨层级跨区域“全城通办”事项,并积极推进热门和高频事项在县区内跨层级综合受理、县区层面跨区域综合受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实效。

      3.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公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二是重点整治基层“能办不办、能办缓办”等“小鬼难缠”问题;三是完善政府失信行为工作台账,力求确保在政府失信方面不出现新问题,存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后进单位和反面典型及时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约谈机制。

    第四篇: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至***324线***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渡口被评为20***年***“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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